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家认为,这项政策是近年来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措施之一,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政策安排,将使用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从2024年起,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至于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则仍按原合同偿还。这些举措协同发力,有助于减轻地方政府化债压力。
中国财政科学院院长杨志勇表示,这样的额度对于地方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能够帮助地方摆脱债务困扰,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此外,这次公布的地方隐性债务余额为2023年末14.3万亿元,这一数据经过逐项甄别和层层审核,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透明度提高后,债务管理更加扎实、透明,决策也更为科学。
专家指出,此次推出的化债组合拳标志着我国化债工作思路的根本转变。从过去的应急处置转向现在的主动化解;从点状式排雷转向整体性除险;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转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从侧重于防风险转向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这种主动、整体性的风险防控策略将极大缓解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减少利息支出,使资金链条更畅通,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发展经济。
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此举旨在保障压实主体责任,防范道德风险。据估算,五年内可以节约约6000亿元利息支出。这体现了在发展中化债和以时间换空间的理念和思路,同时展现了中央政府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的决心。
此外,财政部将与相关部门合作,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债务管理的有效性和严肃性。杨志勇强调,要通过解决当前问题建立一套高水平的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让财政政策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