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肇庆德庆县的陈先生在殡仪馆办理丧事时,发现拿到的骨灰瓮竟然是炖汤盅。今年6月,陈先生的妻子因医院建议做了引产,根据国家规定,他们将胎儿送到德庆县殡仪馆处理。陈先生在挑选骨灰瓮时,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较小的瓮,他没有仔细查看就带走了。事后陈先生发现这个骨灰瓮与医院内的炖盅外观相同,并且贴有“家某福炖盅”的标签,这让他感到非常震惊和无法接受。
陈先生表示,他反映这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了解这种情况是否是个例。如果不止他一人遇到这种问题,他希望殡仪馆能够改进。
11月25日,记者联系了德庆县殡仪馆,工作人员表示家属可以自带骨灰瓮,对于没有自带的家庭,殡仪馆会免费提供骨灰瓮。他们已经向领导反映了陈先生的问题。次日,德庆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馆内的骨灰瓮均通过正规渠道统一采购,接到问题反映后,已废弃库房内剩余的同款产品。此外,德庆县殡仪馆已从合作经营模式改为政府管理,今后会在购入殡葬用品方面加强管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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