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强奸16岁继女 获刑三年二个月
何某某,1991年出生,重庆市人,与被害人小苑(化名,2007年出生)的母亲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苑跟随母亲及何某某生活多年。
2023年10月,小苑母亲因小苑较为叛逆难以管教,同意让何某某带小苑到武汉找工作,并由他来照顾。随后,二人租住在武汉市的一处简易出租房内,小苑的床铺位于客厅。
2023年10月24日晚上12时,何某某下班回家,在家吃晚饭期间饮酒。小苑在床上玩手机,饭后何某某试图制止她玩手机,其间有肢体接触,导致饮酒后的何某某产生性冲动。次日凌晨1时许,何某某违背小苑的意志,强行与她在床上发生了性关系。
2023年10月26日,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且何某某负有照顾、保护职责,法院决定从重处罚。虽然何某某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最终,法院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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